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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度丰县籍教师回调公告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丰委发〔202...

2021年度丰县籍教师回调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丰委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促进丰籍县外教师回丰任教,特制定本公告: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丰县籍或是丰县籍人员直系亲属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编不在岗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的。

二、岗位设置

1.高中各学科(不含高中英语学科),岗位设置在全县各高中;

2.义务教育各学科,岗位设置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各学段学科《岗位设置表》在报名结束后另行发布。

三、办理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前(工作日)到丰县行政中心西1号楼418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丰籍直系亲属)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丰籍直系亲属)

(3)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户籍在丰的不需提供)

(4)申请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表》1份,《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加盖调出相关单位公章)一式5份。

以上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3.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4.选岗

根据面试成绩在设定的岗位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选岗。岗位表通过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