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制度]

摘要: 今日楼市新鲜事儿: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实现了。今天,自然资源部的一个公告让很多房产工作者议论纷纷。议论的核心内容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要来了吗?先给出我的观点: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会随时落...

今日楼市新鲜事儿:不动产统一登记已经实现了。

今天,自然资源部的一个公告让很多房产工作者议论纷纷。

议论的核心内容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要来了吗?

先给出我的观点: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会随时落地!

这是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产税实施的必要条件。

不动产登记难点何在?

a某在背北京有1套房,登记了。

但是,他在北三县的5套房产没登记。如果他要交房产税,会漏掉北三县的房产。

全国这样没有详细登记名下多套房的人有很多很多。

此前,推出房地产税最大的阻碍就是不动产不登记。

现在,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也就是说房产税推出的硬件阻碍已经消除!

预判:现阶段楼市不景气,推出房产税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排除房产税在热点区域先落地。#我要上条# #北京头条# #燕郊# #廊坊头条#

不容易呀!从13年开始登记终于实现了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5个工作日可办结。

实行信息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减少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不断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行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目前所有市县基本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出意外房产税马上会来了,毕竟全国联网了,谁有几套房一目了然,现在地也不好卖了,收入大幅下滑,有些地方的工资绩效都要缓发了,这个时候搞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肯定有下一步的打算与计划,你说是吗?

我猜想下一步就是收房产税,你说呢?

法律规定,房产证只能登记一个名字,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只要共同生活到老就是共同财产!!!

【最高法明确:小产权房、无证房、预售商品房统统能执行】近年来,法院不断加大了执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明确对无证房屋可以进行“现状处置”。此外,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对于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与其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较大数额存款,登记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单方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登记在被执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等,执行法院可以执行。详情:最高法明确:小产权房、无证房、预售商品房统统能执行

【福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办证】

记者10月14日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福州市五城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权属登记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单位自建国有房产在办证前期,往往会涉及多道手续,如供地、规划土地、结构安全、消防核验等,《实施意见》对此进行了规定。另外,针对购买或安置方式取得产生的不动产登记和国有房产移交产生的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也进行了规定。

“国有房产办证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协同配合市直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强化专班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统筹推进国有房产办证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国有房产办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明确国有资产权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房产保值增值。”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福州##福州身边事#

编辑| 杨艳娜 来源| 福州日报

9月起,夫妻离婚后房产统统按“新标准”处理,对此不用再争了

古往今来,结婚最必不可缺的就是房子,老一辈认为有了房子才能证明男方值得托付,年轻人认为有了房子才算真正有一个家。由此可知,拥有房产在婚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但若是离婚之后,夫妻的房产应该如何处置呢?

为解决大家的困惑,今年我国出台了最新政策,根据婚前、婚后的房产的三种情形,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的四种情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处理婚前房产的三种方法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婚前就有充足的经济能力为自己购置房产。那么,就有很多人有疑问了,这样的房产在离婚后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新规定,有三种处理方法,可以轻松解决大家的疑惑。

第一种方法,夫妻中一方无权分割房产。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已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这在离婚后该怎么处理呢?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已经全款购房,或者自己还清了房贷,那么,只要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就属于个人财产,整套房子不需要分割。

但若在交往或者婚姻生活中将房子赠与对方,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对方的名字,则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也无需分割了。

第二种方法,部分属于个人资产,房贷需均分。若婚前一方已购房,落户自己的名字,但未还清房贷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其中一方已购房,并且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未还清房贷,需要用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一起偿还,那么,这套房子仍属于个人资产。

购房资金中的首付部分不需要分割,只有双方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偿还给另一方,生育的房贷也是获得房子的一方偿还。但如果,双方在离婚后,根据房产达成分割协议,则按照协议实行。

第三种方法,将房产视作共同财产处理。若夫妻二人共同出钱买房,房产证已经落户二人的名字,该套房产是否可以均分?在这种情况下,除特殊情况,比如其中一方自愿赠与对方该房产,那么,该套房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可以均分。

二、处理婚后房产的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个人房产不需要分割,双方共同财产需要平分。婚后夫妻中一方使用个人资金支付房子首付,剩余贷款部分是使用二人共同资产偿还。那么,离婚后该房产的处理方法为,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平分,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二人协商平分。

第二种方法,共同瓜分房产。在夫妻结婚后,一起出资买房的情况下,那么无论房产证上登记夫妻二人谁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二人共同瓜分这套房产。

第三种方法,离婚后,子女可与父母共同分割房产。在婚后,房产证加入子女的名字情况下,那么父母离婚后,三人共同分割房产。但若情况为房产证只有子女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为子女个人财产,在子女未成年时由监护人暂时保管,子女成年后,监护人无权和子女平分房产。

三、处理父母出资买房的四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二人无需分割房产。在夫妻两人结婚前其中一方的父母帮其全额购房,并且将房落户在自己子女上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属于个人资产。

第二种方法,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平分。在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资付新婚房子的首付,并且房产证只写出资的子女的名字,但婚后需二人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则首付部分不需要平分,使用二人的共同资产偿还的贷款部分需要在离婚后平分。

第三种方法,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平分。在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儿女购买新房,则无论房产证是夫妻一人还是两人的名字,都属于父母的“赠与行为”,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四种方法,夫妻两人可以平分。夫妻二人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出钱,也无论在房产证登记是夫妻一人还是两人名字,此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